今年海南中招报名时间为4月19日―30日
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7日
商报讯(记者 王蓓蓓)《2010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昨日出炉,明确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7日,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的最高值为82分14个星(不含省定优惠政策加星),录取时依照总成绩等级分、总星数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顺序进行比较。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30日
考试实行互联网网上报名,考生自行在互联网上凭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省中招系统进行报名信息的录入、修改、确认,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没有上网条件的,也可以由考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汇集后到市县中招办指定的网点集中录入。考生网上报名,录入报名信息数据时间为4月19日―30日。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四个批次
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4日―6月9日中午12:00前。其中,5月24日―6月2日24: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3日―9日中午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检查、纠正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介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为提高第三批学校学生报到率,在第二批学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8月7日―10日中午12:00前修改第三批志愿。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任选2所学校填报。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可以在本省范围内跨市县招生,但只能招录参加我省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
而有办学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将招生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实行春季招生,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入学,但不能招收初中在校生。春季招生均采取免试登记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持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指标到校生”严禁用于转录择校生
“指标到校生”原则上不得分配至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必须是在学校初中阶段读满3年,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指标严禁用于转录择校生。
录取先看总成绩等级分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的最高值为82分14个星(不含省定优惠政策加星)。
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按以下顺序录取: 第一,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科的总成绩等级分;第二,比较总星数;第三,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当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则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海中、国兴继续开设特招班
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新生,其中海南中学50名,国兴中学100名。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等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分布在万宁、琼海等地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和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指标比例安排。
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继续设立“宏志班”,招录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
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就读的考生,填报了户籍所在市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点到户籍所在市县计划的,须于报志愿结束后一周内向户籍所在市县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市县中招办有权取消其填报志愿资格。
学籍所在市县如同意其填报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考生只能选择学籍所在市县或户籍所在市县相应学校志愿进行填报(二选一)。